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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推定与证明困难—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切入点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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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证明的困难限制了其实践操作性,引入刑事推定有利于破解证明困难造成的诉讼僵局。作为证据证明的补充手段,刑事推定在司法证明中具有可用性。但基于推定的或然性本质,应对事实推定的运用和法律推定的创制进行严格规制。推定处于实体和程序的交界处,证明困难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借助推定这一视角反思和改进我国的刑事立法,拉近实体与程序的距离。
【关键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刑事推定; 证明困难; 规制;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共犯体系与共犯立法研究”(14YJC820078)
引言:

【引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增设具有严密贿赂犯罪刑事法网的积极意义,但扩张的主体与新型的行为方式,使该罪的犯罪构成呈现出相对复杂的特点,增加了证明难度,限制了可操作性,导致该罪在司法实践中遭受冷遇。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之所以陷入司法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可归结于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困难。何谓证明困难? 本文所称之证明困难,特指由于无法取得必要证据,难以证明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形。从刑事证明的角度来看,刑法分则中各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最终要体现为司法审判后的实际定罪量刑,其连接点就是控辩双方提交并质证的证据。这些证据是控辩双方依据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而收集的,双方举证的过程,就是将客观犯罪事实经过整合,进而向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靠拢的过程”[1]( P109) 。司法实务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证明困难,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

作者:
蒋晗华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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