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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因其与人类现实社会中人和自然的关系紧密相关一直被诸多学者关注,但长期以来,学界却缺乏对马克思人化自然观进行理论分期和性质的清晰界定,并将1845 年前与1845 后的人化自然观混为一谈或泛泛而谈,忽略甚至否定了两者的差异尤其是两者不同的理论根基。如有论者认为“马克思在创立‘实践的人化自然观’时,始终是从人类社会历史的角度去理解自然”[1]( P54) ,亦或把诸如“只有现实的自然界才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2]( P28) 等与费尔巴哈“哲学”人本主义术语纠缠在一起的马克思尚未成熟的关于自然的自我意识当作圭臬。这就导致在论证马克思人化自然观本身或者当代生态危机等问题时望文生义、言不及义甚至漏洞百出。因此,很有必要“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之中,去探寻和审视其“哲学”人化自然观到科学人化自然观的转变,以推动当代生态危机、自然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问题研究,促使马克思人化自然观更好地对接和指导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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