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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构成”作为20 世纪西方现代艺术流派的代名词,其实质是对关系与结构的研究,是一种分析、理解、解构和重构世界的方法及其思维方式。德国包豪斯艺术学院在研究构成艺术过程中逐渐将其凝练为一门学科。日本引进包豪斯“构成”课程后,将其整合成一个具体的、有较强操作性的学习系统,它以“形式美”为核心,结合平面、立体、光色等类型将“构成”课程变异成由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立体构成组成的“三大构成”。[1]我国的“构成”课程是由日本经台湾、香港地区传入,沿用“三大构成”的教学模式及形式美的内容。形式美的抽离一方面虽然使“构成”课程上升到理论层次,具有一般普适性意义,但是形式美的秩序化、结构化,容易使传统的“构成”课程趋于僵化,“构成”课程也因此受到了一些质疑。“形式美”在我国的“构成”课程中存在并延续至今,有其合理性和自身价值,可见,形式美作为“构成”教学的内容是确定的。当前国内众多构成类教材中“构成”课程“形式美”的教学内容、目的和手段纷繁多样,各种版本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再加上后现代、数字化、信息化和多元化等因素夹杂,使得“构成”课程中的“形式美”自律研究更显错综性和不确定性。在参差多样的教材中淘沙取金,探本穷源,还须整理和建构较为清晰、稳定的“形式美”结构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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