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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儒学发展至两宋,业已体系化为一种精深而全面的理学理论,其体现不仅在于知识系统的建构和完备,更在于其实现并完成了儒家人文信仰的重建。在朱熹的理念中,人作为万物中的一物,当然有其存在的道理,人先天就被“天理”这一他所信奉的儒家人文信仰赋予其存在的根据。同时,朱熹很是倡导格物,而在格物获取知识的同时,对人来说也是寻求自身存在的根据———“天理”。在朱熹理一分殊的理念中,外在的万事万物之理与内在于人心的天理是统一的,人可以通过格物遍求万事万物之理而上升到对“天理”的把握。从这种意义上说,格物穷理所获得的知识中也包含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通过事物之理的认识而把握终极本体、实现终极追求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在朱熹的知识论中,自然也会论及知识和信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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