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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当前,中国的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其中,突出的问题是:一方面,农村人口空心化导致的农地抛荒、闲置浪费现象日益凸显;而在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无序扩张、侵占耕地更加严重[1]。这既造成了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也危及到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问题的症结所在: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流动愈发频繁,而我们尚未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农地承包权退出机制。由于退出机制的缺失,导致了农民在社会流动中选择永久地退出农村和农地的比率极低。从长远来看,这种“退而不出”的人口流动模式加剧了经济结构二元化,严重制约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同时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安排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劳动力储备留在农村,使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这是中国城市化滞后且不稳定的主要原因[2]。因此,推动农民市民化,实现农村人口有效转移的重要环节是要构建一种农民退出农地经营、退出农村的新型机制。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如吕天强[3]、钟涨宝、聂建亮[4]、王建友[5]、楚德江[6]等对农民退出农地承包权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他们主要从宏观层面探讨了建立农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必要性、制约因素以及对策建议等。一些地方也进行了农民“退地”的改革实践,如成都的“双放弃”、重庆的“土地换户口”以及嘉兴的“两分两换”等。但是,从社会各界的反应来看,这些“退地”实践并不成功,并没有带来“土地退出”的良性发展,甚至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质疑。这些“退地”实践尽管存在诸多消极的因素,但是,并不违背市场化改革的价值取向,从长远来看,不仅有利于农地的集约利用与规模经营,也是实现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为我们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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