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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艺”与“文学”概念的意义含混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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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20 世纪初,“文艺”这个来自翻译的外来新词开始被中国接受,但其含义是模棱两可的、含混的,甚至有时是矛盾的。文艺学除了定义的混乱外,也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学科分类标准,是不科学的、非法的。因此,我们应该把文艺学和文学理论这两种称谓统一起来,用文学理论取代文艺学,用文艺学专门表述文学与艺术的总称,以避免学术上的混乱。文艺学与文学理论的统一既是学科分类的需要,也是国家标准的需要,更是学术规范的需要。只有文艺学名称得到更改,让过去的文艺学变为历史,文学上无谓的学术论争才会消失,文艺学的目标才能借助文学理论这个二级学科得以实现。
【关键词】文艺学; 文学理论; 文学批评; 文学
引言:

【引言】在中国学术界,有关文艺、文学、艺术及文艺学的概念似乎是不甚清楚的。这种“文学”与“文艺”的定义的含混,是与我们对“文学”与“文艺”的不同理解分不开的。由于“文学”与“文艺”的概念不清,时常造成对这些术语的理解混乱或误读,进而影响到对文学的起源、文学的定义等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与阐述。在中国有关文学理论的术语中,“文艺”是一个最普通的术语。但是对于中国读者而言,“文艺”这个我们最为熟悉的术语,却又是定义不准确、理解很混乱的一个术语,并影响到我们对文学的研究。

作者:
聂珍钊
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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