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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公共领域是近代西方启蒙运动的生成物。公共领域又译为公众领域,最早孕育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伟大学者洛克的思想中;美国著名哲学家杜威则正式对这个概念作一研究和解释,他把公共领域看作是一个“充满了公共意义的理想的小型共同体”。而且,这个小型共同体构成了“政治的中介”,并被引入政治的范畴,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而汉娜.阿伦特根据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展了公共领域的范畴,把公共领域作为政治的研究中心。而真正对公共领域的内涵指涉及其政治意义,作出学理分析的则首推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他认为“公共领域是舆论于其中形成的社会领域。是一个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的社会活动领域,它是在每一次谈话中形成的”。哈贝马斯考察了由政治社团之间互动构成的公共领域,其本身在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公民社会的政治内涵构成了公共领域的生活意义,生活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公民具有某种公共性,“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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