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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公共领域的政治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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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公共领域,作为公民政治活动的主要领地,在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论述之后进一步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学者对公共领域,尤其是对微观公共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拓展,使微观公共领域的民主与政治得到强有力的发展。微观公共领域反对强调等级秩序的集权制,主张组织的多样性、微观权力的弥散性,追求政治谱系的多样化。微观公共领域政治谱系中的邻里民主、直接参与民主和对话协商民主,向我们展示各自的政治诉求都表现一个共性:不提倡同质划一的利益,而肯定在冲突之间寻求妥协的能力;不标榜牺牲奉献的利他主义,而主张协同的共利思想。
【关键词】 微观公共领域; 邻里民主; 参与;
引言:

【引言】公共领域是近代西方启蒙运动的生成物。公共领域又译为公众领域,最早孕育于17、18世纪资产阶级伟大学者洛克的思想中;美国著名哲学家杜威则正式对这个概念作一研究和解释,他把公共领域看作是一个“充满了公共意义的理想的小型共同体”。而且,这个小型共同体构成了“政治的中介”,并被引入政治的范畴,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而汉娜.阿伦特根据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拓展了公共领域的范畴,把公共领域作为政治的研究中心。而真正对公共领域的内涵指涉及其政治意义,作出学理分析的则首推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他认为“公共领域是舆论于其中形成的社会领域。是一个原则上向所有公民开放的社会活动领域,它是在每一次谈话中形成的”。哈贝马斯考察了由政治社团之间互动构成的公共领域,其本身在创造出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公民社会的政治内涵构成了公共领域的生活意义,生活的意义主要表现为公民具有某种公共性,“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

作者:
赵宬斐;陈波
作者单位:
苏州大学政治与管理学院;绍兴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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