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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我国福利制度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在以下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其一,在福利主体方面,政府责任不明晰,社会化程度低。政府目前所能提供的福利产品总量不足、质量较低,分布也不均衡,无法满足民众基本的公共需求[1]。此外,法律法规、优惠政策、资金财政等对社区组织、NGO、社会企业的发展支持力度微乎其微,严重阻碍了福利主体多元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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