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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张辉、张高平叔侄俩原本是普通的大货车司机,2003年5月因涉嫌强奸杀害王某被刑事拘留,2004年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2013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二人最终无罪获释。同年5月,张氏叔侄得到国家赔偿,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至此备受关注的浙江张氏叔侄强奸致死案告一段落,然而围绕叔侄二人国家赔偿的争论仍在继续。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已经把精神损害抚慰金列入赔偿范围,但是赔偿标准不明确,从而使失去法律指引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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