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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内最大的生态建设项目之一,从1999 年至2010 年,中央政府耗资4 300 亿元人民币,在中西部25 省( 直辖市、自治区) 退耕1. 47 亿hm2,荒坡造林1. 73 亿hm2,涉及3 200 万农户1. 24 亿农民。退耕还林工程取得初步成果,工程实施以来,退耕区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成功开启政府面向农户进行生态建设补偿的先河,成为全球范围内“环境服务付费( PES) ”机制的有益探索。然而,退耕区生态恢复与建设的总体效果与预期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整个工程在就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及减少贫困等总体目标上的成果较为有限,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性仍面临风险。工程的成功实施主要是因为政府通过经济补偿向农户购买土地使用权进行生态恢复与建设,利用农户追求最大利益的理性选择获得具有正外部性的林草生态价值。工程现有成果面临的风险主要归咎于刚性补偿机制在生态经济动态互补- 竞争关系中激励功能的弱化,促使理性的退耕农户逐渐放弃对林草地的管护与持续经营,从而使退耕补偿偏离生态目标。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者的政府,正面临着如何继续实施生态补偿以及如何确保补偿的生态目标等现实难题。为此,力图引入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联合生产理论,阐述退耕还林的生态经济联合生产的本质,并通过构建集体农户模型,讨论公共生态产品的私人提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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