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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如何处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是事关国家现代化、乡村秩序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有效的社会控制及其带来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村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中一些体制性缺陷给社会控制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本项研究把我国农村社区环境变化中村民自治要素凸现出来,将村民自治的实施与国家对农村的社会控制放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学术背景下,并进一步把农村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具体化为乡镇政府对村庄和农民控制的实践形态,就两者互动的内在关系和解决冲突的方式进行探讨,以期使农村的“自治”和国家的“控制”处于良性的动态平衡状态,使国家追求的普遍利益与村庄维护的特殊利益,达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要求的平衡,进而减少社会控制方式转型的代价,维护社会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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