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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长期以来,理论界流行着一种几乎被作为定论的说法: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而不是从具体到抽象。何谓抽象、何谓具体?理论家们又说,抽象之为抽象,因其仅是概念、逻辑或理论上的抽象;具体之为具体,因其仅是概念、逻辑亦或理论上的具体;是故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方法,也就是在理论或逻辑的阐释中,在抽象思维的进程中,由简单的、一般的思维抽象范畴,由抽象的公理、一般的普适的概念,到复杂的有现实感的具体范畴,到具体的、特殊的定理、定义和概念。这是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或思想认识方法吗?要搞清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看看马克思自己是怎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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