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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道德生命因子和道德生命态度

广西社会科学
Guangxi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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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人的道德生命活动存在于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部类关系中,个体在这四大类关系中所具有的心理和行为倾向性特质,可简称为人格的类关系特质,它们构成人格的四大道德生命因子。个体在各个类关系中所具有的心理价值行为、向善行为的外显,即人格的道德生命态度。概括地说,人格的道德生命态度应该是:善待自己,使自己成为人;关爱他人,把他人当作人;扎根大地,与自然同呼吸;心系社会,与祖国共命运。
【关键词】 人格; 道德; 类关系; 特质; 因子; 态度;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XZX012)
引言:

【引言】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谈到:“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这里所谓“总体的人”,是指在个体的生命活动中与对象发生全面关系的人,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对象性存在物。“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的活动。”“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他自身。”本文拟以马克思这一思想为指导,对类道德人格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作者:
廖清胜
作者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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