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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近期, 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 “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 研究开征物业税”。搁置一时的物业税开征重新激起滔滔巨浪, 各种评说、猜测纷之纭来。物业税开征是大势所趋。然而, 何时、如何开征物业税, 应该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一些重大的基础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考虑和合理解决。诸多现实难题得不到合理解决, 贸然而动会带来很多被动结果, 甚至会扭曲人们对物业税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笔者认为, 物业税开征需要妥善解决好以下三大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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