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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婚内强奸”犯罪化的立法必然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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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作为一种隐蔽的性暴力,"婚内强奸"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在国内关于"婚内强奸"的诸多学说之中,似乎唯有"有条件肯定说"与"两罪说"能够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求得平衡。而在经历了由"非罪"到"罪"的转变之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多数将"婚内强奸"以强奸罪论之。在我国法治发展之背景下,"婚内强奸"的确有别于"普通强奸",但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无论是立于形式理性还是实质理性,"婚内强奸"都实难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由而肯定强奸罪之"丈夫豁免",故我国刑法第236条当对强奸罪作出完善性表述。
【关键词】 婚内强奸; 性自主权; 强奸罪; 丈夫豁免; 人权;
引言:

【引言】从古至今,“婚内强奸”都以一种“理直气壮”的姿态存在于婚姻家庭之中。在夫权思想的“怂恿”之下,男子往往将婚姻关系的缔结作为肆意行使性权利的合法借口,而妻子则成为丈夫发泄淫欲与传宗接代的工具。20 世纪70 年代,女权运动在西方国家再度兴起。此时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放眼世界”的时期,西方“人权”“平等”之思潮随之涌入国门,“婚内强奸”开始被社会关注。由西方传入的现代法治理念与我国传统法律观念于此时发生碰撞,学术界对“婚内强奸”的论争尽显“百家争鸣”之态。然而,学术争鸣并未对社会公众的观念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社会依然在数千年形成的观念惯性之中“冷眼旁观”。1999 年,中国首例“婚内强奸案”———“王卫明强奸妻子案”被认定为强奸罪既遂。至此,“婚内强奸”终于由单纯的学术论争迈入了公众的视线。以往被当作合法行为的“婚内强奸”被认定为强奸罪,这究竟是司法错案还是司法公正? 婚内到底有无“强奸”之说? 承认“婚内强奸”是否必定有悖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影响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 主张“婚内无奸”是否又会助力于“夫权”思想的“复辟”从而践踏妇女之人权,进而与现代法治文明所倡导的“人权”“平等”背道而驰?

作者:
马荣春;白星星
作者单位:
扬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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