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引言】从古至今,“婚内强奸”都以一种“理直气壮”的姿态存在于婚姻家庭之中。在夫权思想的“怂恿”之下,男子往往将婚姻关系的缔结作为肆意行使性权利的合法借口,而妻子则成为丈夫发泄淫欲与传宗接代的工具。20 世纪70 年代,女权运动在西方国家再度兴起。此时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放眼世界”的时期,西方“人权”“平等”之思潮随之涌入国门,“婚内强奸”开始被社会关注。由西方传入的现代法治理念与我国传统法律观念于此时发生碰撞,学术界对“婚内强奸”的论争尽显“百家争鸣”之态。然而,学术争鸣并未对社会公众的观念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社会依然在数千年形成的观念惯性之中“冷眼旁观”。1999 年,中国首例“婚内强奸案”———“王卫明强奸妻子案”被认定为强奸罪既遂。至此,“婚内强奸”终于由单纯的学术论争迈入了公众的视线。以往被当作合法行为的“婚内强奸”被认定为强奸罪,这究竟是司法错案还是司法公正? 婚内到底有无“强奸”之说? 承认“婚内强奸”是否必定有悖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影响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和谐? 主张“婚内无奸”是否又会助力于“夫权”思想的“复辟”从而践踏妇女之人权,进而与现代法治文明所倡导的“人权”“平等”背道而驰?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