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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态保护区可行吗?

河南社会科学
Henan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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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方案存在没有考虑到承担主体缺失、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已失去正常的社会功能、保护和社会发展矛盾突出等特点,它的实施势必造成保护和开发混为一谈、互相牵制的处境。可行的方案是对其全面搜集整理,以博物馆保存,保护、开发各行其道。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化生态区保护; 博物馆保存; 产业开发;
引言:

【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自2003 年在我国开展以来,取得了许多成绩。但是,这项事业在中国本土化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困扰着工作的进一步进行。其中,影响最为重大的是即将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区保护方案。新华网2007 年9 月20 日报道,2007 年6 月,文化部公布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介绍,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确定10 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充分突显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

作者:
吴效群
作者单位:
河南大学文学院 河南开封4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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