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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矛盾化解的法治方式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for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Social Sc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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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降低维稳成本,有序化解矛盾的基本方法是法治。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应以合法处置为中心,适当运用合法合理的策略,采用多元方式,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达到既恰当解决社会矛盾,又实现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社会矛盾化解采用法治方式,实际上所指的是要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全面考虑各种法律的适用关系,整体把握法律的运行,从而化解矛盾。
【关键词】 社会矛盾; 法治方式; 人治方式; 公民权利;
引言:

【引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1]这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一项新内容,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的一项新要求,对当代中国意义重大。当前中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它的机遇是,通过现代化建设实现整个国家的现代性,因为现代性是稳定的。但是现代化也面临着重要风险,即会存在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问题①。这种现象正在我国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群体性事件从2005 年的8.7 万件迅速增长到2011 年的18.5 万件②。实际上,还有大量的社会矛盾是通过和解、调解或者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的,实际发生的社会矛盾数量更多。所以,从社会矛盾发生的数量来看,“稳定压倒一切”在当代中国仍有现实意义。当然,绝对和谐的社会不可能出现。一个和谐的社会不在于如何完全杜绝冲突,而在于如何管理冲突和化解冲突。因此,我们必须要思考的问题是:依靠什么来维护稳定?靠什么来化解社会矛盾?笔者认为,降低维稳成本,有序化解矛盾的基本方法是法治。这也是十八大给我们指出的基本方向。

作者:
彭中礼
作者单位:
湖南行政学院法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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