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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13 年4 月9 日,徐鸣副省长在《新华日报》发表文章,说农民有了土地,我国农业现代化才有希望。他调查了常熟市一位承包经营了200 多亩土地,一年稻麦两熟净收入达20 多万元的农民,其进城打工的儿子一年收入才5 万元,问他为什么不回家帮父亲种地,回答说地不是自己的,说没就没了,如果地是自己的了,不挣钱也会回来种。由此徐鸣认为,只有确认承包地的物权属性,让农民耕种并且可用以抵押、可有偿出租,才是真正的耕者有其田,才能吸引文化素质高的青年成为职业农民,改变目前江苏种地农民平均年龄58. 6岁、文化程度初中,而且大部分是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的现状,实现农业现代化。笔者认为,他的这番感言触及了我国土地所有制这个农村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不仅是农业现代化,而且包括在新型城镇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都只有把这个核心问题解决好,才能真正取得突破,改变农村工作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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