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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城市化对土地需求的急剧上升,导致了人地矛盾的不断激化,大量的农用土地流转或被征收,势必会导致大量被征地农民的产生,伴随着土地城市化而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城市化问题更加明显。而在被征地农民这个群体中,又有一类更为特殊的群体值得关注,他们已达到退养年龄,并且在土地城市化过程中又被迫地丧失所有土地,采用非农安置方式,非自愿性地搬迁和转入城市居民生活、生产和社会保障体系。笔者将该类群体成为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由于制度上的模糊性与严重碎片化现象的存在,该类人口农转居后失去了原有的养老资源和依靠,且养老金上缺少必要的积累,而农转居带来的一系列转变和差异也使得其养老问题受到关注的同时也陷入了困境。在城市化背景下,实现农村人口新型城市化的关键目标和任务之一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城市化。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养老需求和成本差异很大[1],而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作为一类特殊群体,随着其进入城市生活后,其生存现状和养老条件的不同程度变化,使得其养老需求也发生了明显改变。从经济学角度看,需求是拉动和刺激消费的最主要动因之一,而消费行为的发生则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费用。对于农转居老人而言,在养老资源和养老条件发生明显改变的情况下,其养老需求会适应性的随其养老状态而改变,由此变化后的需求催生的养老消费行为势必也会有别于原有状态,最终结果则会导致其养老成本的构成与数额出现显著差异。因此,消费行为作为需求与成本之间的转换枢纽,使得需求与成本之间形成了如上所述的内生转换关系[2-3]。但现实状态下,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随着生计资源的丧失,其收入来源和水平缺少稳定性,加之没有长期的养老金积累,因此,在这种需求- 成本的内生转换下,其养老支付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变化的养老成本支付要求,养老效果是否能够较之被征地前不降低或有所提高等问题也就很值得关注了。鉴 于此,本文以“需求———成本”间的转换关系为切入点,探究路径转换关系,分析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养老需求与养老成本之间的转换路径及影响关系,进而讨论和归纳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的养老成本构成,为该群体的养老成本测算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厘定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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