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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每一种具体的法律关系都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利益主体,享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而法律的正义就在于协调这种利益关系,使之趋向平衡,就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说的“正义就是使人各得其所”。“‘利益’就其语意来说是指‘好处’”[1]265。在利益的链条中,忽视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会导致公正的缺失,最终影响所有参与方的利益。在刑事司法领域,对犯罪行为人的责任追究会在国家、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产生利益的博弈,每一方都想获得更多的利益,此时法律的宗旨就是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利益的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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