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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人类学田野工作不能不涉及对旧田野工作地点的再次研究,关于这种研究有不同的提法,国内一般称为“跟踪调查”,而海外人类学则称之为“再研究”。[1]再研究又可以区分为两种类型: 回访和再研究。回访( revisit) 是指人类学家对自身做过调查的田野工作点的再次访问,如玛格丽特·米德( Margaret Mead) 、罗伯特·雷德菲尔德( Robert Redfield) 、费孝通、林耀华、杨庆堃等,都曾经回访过先前做过田野调查的地点。再研究( restudies) ,通常是指到他人做过调查的田野点工作,以期与先行研究进行学术对话。对于中国著名的人类学/社会学田野工作点,如费孝通调查过的江村,林耀华做过调查的金翼黄村和义序,许烺光到过的大理西镇,杨懋春调查过的山东台头村,美国学者葛学溥( Daniel Harrison Kulp) 调查过的广东凤凰村等,都已经有人去做再研究。关于再研究取向对人类学研究的重大意义,有学者概括为: ( 1) 延续田野工作点的学术生命;( 2) 先行研究留下的民族志文本成为接续研究者的起点; ( 3) 持续研究者与学术名家之间的学术对话; ( 4) 具有文化变迁研究的重要视角。[2]不同的时间到同一个田野点的研究如何做到前后接续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后来到同一个田野点去的人类学家能够接续前人( 自己本人或其他人) 的研究吗? 我们认为,回访与再研究,关键在于看到“异”( 不同的研究者去同一个田野点) ,而不在于“同”( 着眼于同一个地点的社会历史变化) ,舍此难以揭晓人类学的特色和真谛。因为人类学完全不是“研究谁”( study of) 的学问,而是“与谁一起研究”( study with) 的学问,[3]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参与和互动直接贯穿于调查研究和民族志撰写的过程中,从而影响民族志的表述。本文拟从历史、场景和理论三个方面来辨析回访与再研究,避免将其简单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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