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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角下财税权体系的重构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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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面对事权财权匹配的现实困境,财税法治应作出回应,以便对公共财政关系进行深层揭示和有效调整。为此,有必要以“公”、“私”权益相统合的视角重构财税权体系。在该体系框架下,事权、财权与税权三元素既独立平行,又交互制衡,国家财税权与国民财税权权责、权义各范畴间分别构成实质逻辑对应、形式逻辑对应以及牵连对应关系。它使得财税权内在道德性增强,凸显出正当、安全、效益性价值,具有消解税收侵权性的独特规范功能,从而对协调、稳定财税法律关系,以权益配置角度重新审视事权财权匹配路径,都有十分重要的实践启示作用。
【关键词】财税权;税权;财权;事权
引言:

【引言】目前,经济法学界对事权与财权匹配财税关系关注不够,对其中事权、财权等基本范畴多直接沿用财政税收学中指称,一定程度上致使权、责纠缠不清,不利于财税法领域的研讨交流,也影响了对财政关系的深层揭示和有效调整。为回应事权财权难以匹配实践,很有必要对事权、财权乃至税权等基本范畴,及几者的相互关系,从经济法视角进行探讨、梳理,重新构建财税权体系。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无意于抽象出能贯穿财税法始终、统摄其中各项具体权利(力)的基石性概念,只是尝试采用新的框架体系,来分析公共财政有关权益问题。文中财税法可谓财政与税收法的简称。财税权体系重构,在于其本身与各元素的重新界定,以及各元素独立平行地位、交互制衡关系、内在道德性阐释或体现。

作者:
夏冬泓;盛先科;蒋辉宇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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