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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诗经·汉广》诗云“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其中对游女(或称汉江游女)意象的描述十分简洁,但后世展开了持续而广泛的文化阐释。一是“风化说”。汉代《毛诗序》就认为《汉广》表达文王之道传播于南国,美化了江汉地区的道德风俗。二是“神女说”。《文选》注郭璞《江赋》引汉代《韩诗内传》说,郑交甫在汉皋台下偶遇二女,索赠佩珠,之后倏忽不见;《文选》注嵇康《琴赋》引《韩诗》说“游女,汉神也”。三是“恋情说”。清代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就认为《汉广》是一首表达思慕之情的樵歌。他承认此诗“言外别有会心”,但“不可以迹相求”,如《毛诗序》将《汉广》视为周王德政的表述,致使《汉广》所说“翘翘错薪”毫无着落,使文本变成了“虚衍”的话语。[1](P86~87)四是“习俗说”。唐代孔颖达认为“游女”是贵族女子出游的情形,宋代朱熹《诗经集传》认为“游女”是汉江流域女子“好游”风俗的写照。这些诠释大多征引非史实性的文献材料加以阐述,具有鲜明的意象诠释或重构特点,并非经验逻辑意义上的真理性诠释。然而,正是这些诠释将原本模糊、朦胧的《汉广》游女意象逐渐充实、丰满起来,形成了系统化的游女文化,既构成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与民族精神的载体,也构成当代地方城市与民俗文化建设的依托。可见,非逻辑理性的意象诠释足以推进人类审美文化发展。本文藉此探讨意象诠释方法的文本基础与文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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