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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诗》的断代研究,至迟从《诗序》产生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我们可从《国语》、《左传》、《论语》等文献中看到,春秋时期人们赋《诗》、引《诗》、论《诗》时,往往会提到《诗》中具体篇目的作者,自然亦明白某一诗篇的创作年代。因为,在《诗》之传播与接受过程中,要了解某首诗歌的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首先必须了解其创作背景、创作缘由与创作年代,方可做到“知人论世”,把握其时代特征,进而进一步考察诗歌创作流变的基本状况及其艺术规律。这就是自汉代以降至今人们依然关注《诗》的断代研究的基本理据,亦是我们进行“春秋诗歌系年辑证”课题研究的初衷。所谓“系年”,就是尽可能准确地考订作品的创作年代,将作品按照创作年代之序重新进行排列,为研究春秋时期不同阶段诗歌创作的基本特征奠定可靠的文献依据,从而探求每一个社会阶段政治、经济、文化与诗歌创作的互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春秋时期诗歌创作发展、兴盛、衰亡的外在的社会因子与内在的艺术因子,归纳出春秋诗歌创作流变的一般规律。所谓“辑证”,就是尽最大可能地搜集、整理、归纳先哲时贤关于《诗》断代研究的诸种“异说”,并在此基础上,将诗与史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方法结合,或自立新说,或补证旧说,或择善而从,从而排定出一个比较可信的诗歌创作年代“谱系”来。《诗·召南》凡十四篇,为十五“国风”之次,足见其在传世《诗》定本时的重要地位。本文选择《采蘩》、《采蘋》、《甘棠》三诗,拟以先哲时贤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提出我们对其创作年代的一孔之见,以求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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