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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小说《白鹿原》的问世到电影《白鹿原》的公映,间隔有19年之久。这不是由于文学与电影任何一方的“恨嫁”,而是立项、审查以及市场运作等方面的重重困难铺就的“银河”阻碍了这对早应相会的“牛郎织女”。早在2001年,作家陈忠实在与电影导演吴天明就《白鹿原》的电影改编问题“久谈不下”时,就坦言: “再不能拖下去了。”[1]但是直到2009年西安电影制片厂与陈忠实签订的电影改编授权过期,《白鹿原》文字与影视的相遇都没有实现。陈忠实显然已经非常着急了,面对多家想获得改编权的单位,他“当时提出一个条件,谁获得电影局许可,就把改编权给谁”。[2]相较于作品改编的内容与质量,作家似乎更急于实现作品影视化的外在形式。与此相对应的,电影人也缺乏对这部当代文学史上重量级著作的真诚敬畏,而更热衷于小说巨大影响力可能带来的商业价值。在电影导演王全安和原编剧芦苇的剧本之争中,芦苇透露: “我耗时五年写了七稿。后来看王全安说他写《白鹿原》本只用了十六天,我深感愕然,读他的剧本,确实也就是十六天这种快餐水准。后来他拍片时才意识到他这稿不行,反过头来又大量搬用了我电影导演如此贸然出手确实让人愕然。而在实现电影包装之后,文学一方对电影版本的内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在被问及为何对《白鹿原》电影改编的态度“很宽容”时,陈忠实坦言: “只能如此。我也听说过一些小说的作者和导演编剧之间关于作品的争执。哪儿多了,哪儿少了,一旦争起这个来,结果都是很不愉快的,而且作家还很难改变编剧和导演的意见,那我也就顺其自然了。”[3] “牛郎织女”终于相会,却原来并非真心倾慕,而是急急忙忙地利用彼此的社会影响力,以期凭借结盟的噱头谋求名利双收。如此急躁而功利的联姻,其结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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