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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概念的公法意义

浙江学刊杂志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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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囿于特定的历史背景,我国有关法人制度的探讨仅限于民事领域,欠缺对公法人的功能、价值、法律地位的全面认识。从渊源而言,公法人脱胎于私法人制度,因而在理论渊源上保持一定的通联与一致,但公法人独有的价值与功能决定了其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从功能角度而言,公法人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法人的自主与独立特性来实现行政的自治与绩效。因此,在比较、借鉴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公法人制度,对提升行政权的有效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公法人; 主体性; 自治; 绩效;
引言:

【引言】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自从1896 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系统、完整的法人制度以后, 因其在社会生活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为当代各国法律所广泛继受。从其本源而言, 法人制度的出现是经济发展推动法律技术进步的结果, 是经济生活的客观现实与法律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然而, 就法人制度的价值与功能而言, 已远非私法与经济领域所能局限。

作者:
李昕
作者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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