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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反思与建议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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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 目前,中国民间组织的"去行政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双重管理体制改革获得突破性进展;在民间组织任职兼职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数量减少;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民间组织与政府间的契约合作关系初步形成;民间组织的编制改革逐渐推开。中国民间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民间组织与政府机构人员分离不彻底;民间组织主动依附问题严重;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去行政化"改革缺乏法律保障。进一步推动"去行政化"改革,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统筹"去行政化"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党组织与民间组织在法律上的平等独立关系;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相结合;支持和规范民间组织的商业活动;做好民间组织的人事管理工作。
【关键词】 中国民间组织; 去行政化; 双重管理体制; 公共管理;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民间组织行政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YJC630212);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维护国家安全视角下的涉外民间组织管理研究”(项目编号:2012BZZ011)
引言:

【引言】受行政化的影响,中国民间组织处于“准政府组织”的境地,仅具有外在形式,而实际运作机制并不符合其本质要求。有学者指出:中国至今仍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其中的原因复杂多样,但根源于各类民间组织的行政化[1]。行政化制约了民间组织功能的发挥,妨碍了民间组织公信力的提高,是其健康发展的主要阻碍。因此,中国政府将“去行政化”改革作为推动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民间组织的行政色彩和官僚化倾向。毋庸置疑,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去行政化”改革的目标并未完全实现,相对多的民间组织并未真正回归其原本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深化“去行政化”改革,使中国民间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

作者:
孙发锋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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