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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清朝灭亡后, 其遗留下来的种种巨额财产成为国人瞩目的焦点, 旗地问题即属其一。尤其是在京直地区, 北洋政府共接收旗地达16 万顷左右, 年收入“ 不下百万元”, 成为当时历届政府增辟税源的一条重要途径。北洋政府对于京直地区旗地的管理, 不仅是当时京直地方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还从一个特定的角度体现出中国行政系统现代化变革的积极意义。因此, 不论是对于政治史还是对于社会史研究来说, 它都应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重要课题。但是, 迄今为止, 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尚无深入研究。1935 年中国地政研究所刊印的《河北旗地研究》, 就1912 年~ 1935 年间历届北洋及国民党政府有关旗地的整理、处分, 进行了一定梳理,但究于各阶段之详情则不够全面具体。此外, 只有极少数学者在有关近代经济或清代旗地问题的论著中略有提及。有鉴于此, 本文拟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 对北洋时期京直地区旗地的管理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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