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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通过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NGOs)向妇女、小型企业和农民等目标客户发放小额贷款是小额信贷主要模式① 。这种NGOs 小额信贷机构(microfinanceinstitutions,MFIs)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际捐赠者,但通常贷款数额较小、运营成本高,无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不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一些国家开始探索更具可持续能力的小额信贷模式,产生了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印尼人民银行农村信贷部(BRI-UD)、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Sol)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MFIs。MFIs从最初关注妇女、贫困人口发展而转型成为综合性的MFIs,并迅速向商业化及正规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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