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首页 >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协商”与“选举”之辩—兼评“协商民主优先论”

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协商”与“选举”之辩—兼评“协商民主优先论”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Wuhan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 Social Scien
查看全文
摘要:
【摘要】 在协商民主研究热中,众多学者提出并论证了"协商民主优先论",这种以中国非竞争性集权体制、多元化的利益关系,传统文化土壤为由,而倡导的避开选举民主而优先走上协商民主发展之路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协商民主优先论既曲解了协商民主本身的观念,也背离了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之间的内在逻辑。作为代议制核心架构的选举民主是现代政治民主的标志,具有逻辑上的先在性,没有选举民主及其所维护的代议制,协商民主会因为缺乏公民平等政治权利的保障而丧失有效运行的制度空间;而没有选举与投票环节,协商民主将议而难决。选举民主是一条无法绕行的必经之路,只有同时推动选举民主,其他民主形式才可能发展。
【关键词】 协商民主; 选举民主; 国情; 文化传统;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810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0AZZ002)
引言:

【引言】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民主化问题,而现实政治体系所能接纳的通常是由远及近、从边缘到中心的渐进式的民主化路径,乡村、社区、政协等较为边远的领域首先成为学术界和政界关注的民主化试验场所,由此,“基层民主”、“协商民主”相继成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研究热点。目前,中国民主化研究已进入了协商民主的主流话语阶段,对于协商民主的认识,已经出现了这样一种影响广泛的观点:相对于选举民主等形式,协商民主应当优先发展,它代表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这里称之为“协商民主优先论”(陈剩勇,2005;房宁,2010;林尚立,2003),这种观点包含了对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之间关系的特定解释。那么,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究竟孰重孰轻?两者各居何位?本文力图通过对“协商民主优先论”的考察和质疑,来探讨和澄清这一问题。

作者:
申建林;蒋田鹏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友情链接:万方数据库
建议采用IE 6.0以上版本,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