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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创新与法律保障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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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随着海南洋浦保税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创设和三沙市的设立,围绕海南经济特区构建南海自由贸易区,已经具备了地理、人员、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如何设计南海自贸区的基本内容,实现其功能在现有基础上的突破与创新,是一项亟待解决且意义重大的问题。我们从特别关税区、原油综合贸易平台、离岸金融中心、国际旅游自由岛等自贸区的功能创新入手,在分析其内涵与重要意义的同时,进一步提出积极的政策应对与法律保障,以期为我国南海的经济发展提供有益之借鉴。
【关键词】南海自由贸易区; 功能创新; 法律保障
引言:

【引言】自由贸易区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国家之间或者单独关税区之间通过缔结贸易条约的形式所组成,通过贸易协定的安排,给予自由贸易区成员在关税、资金流动、人员流通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依照WTO 相关规则,自贸区的成员国甚至可以享受到比加入WTO 更为优厚的待遇,这种双边或多边互惠性的条约安排,使得各成员国或地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国际投融资等方面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和便利性。目前,世界上这类自贸区达180 多个,涉及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总量的一半以上; ①第二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区界定为一国范围内的特别贸易政策区域,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自由贸易园区。② 这些特殊的贸易政策主要涉及关税、外资、海关监管等与进出口相关领域,这种类型的自由贸易区往往与其母国的国内市场严格隔离,单独获得给予贸易区的特殊经济优惠政策,通过非对称性的经济政策支持,促进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发展与国际贸易活动。

作者:
刘思培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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