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网站地图
 
 
首页 > 资源开发与市场 > 流域生态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研究

流域生态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研究

资源开发与市场
Resource Development & Market
查看全文
摘要:
【摘要】 近年来,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到公共事务治理研究中。通过对合作博弈的分析,给出了流域生态实施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4个机制:参与机制、效用转移机制、谈判协商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对这4个机制的经济学分析和说明,得出参与机制是形成共同治理的基础,效用转移机制是利益者合作的动力,谈判协商机制是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监督机制是实施共同治理的有效保障。
【关键词】 流域; 利益相关者; 共同治理; 合作博弈;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70973010)
引言:

【引言】随着经济发展和水资源短缺, 流域生态问题正受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目前, 我国仅依靠政府强制力量和行政权力进行治理, 流域生态治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由于流域生态具有公共品特性, 流域内利益相关者对生态治理经常会采取非合作博弈策略, 所以通常出现“ 囚徒困境”的博弈结果。如何才能实现流域内各利益方的合作博弈呢? 这需要以下条件存在着共同利益。流域内良好的生态环境, 如清洁的水源、丰富的物种、优美的环境等是大家共同的福利,生态质量的好坏直接会影响到流域内利益者的收益。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追求, 这是形成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º参与者的自愿、平等和互利。在合作博弈中, 各参与者之间是平等的, 自愿参与达成的契约是协商同意的结果, 互利体现为各参与者能从合作博弈中分享到合作收益。»必要的信息交流。合作博弈强调通过信息交流、讨价还价的谈判形式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这种方式有助于消除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可使各参与者对合作结果有一个较稳定的预期。¼ 强制性契约。契约的达成需要经过各利益相关者的谈判和协商, 一旦达成就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性。所以, 经过相关利益方谈判后缔结的契约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参与者若有违背, 将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种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共同协商达成具有约束力的流域开发计划方式在国外流域治理中被经常应用。

作者:
李献士;李健
作者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商学院;

知识产权声明 | 服务承诺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客服中心 | 充值中心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电子邮件:journals@188.com   备案号:辽ICP备14002692号-1
友情链接:万方数据库
建议采用IE 6.0以上版本,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