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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中国是世界上受灾害破坏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近5 年来,中国几乎遭遇了各种类型的自然灾害,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阻力。然而,中国的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无法实现巨灾风险的有效分散。政府作为灾害救助的主导部门,其救助方式和救助程度仍停留在原有体制基础上,缺乏针对救助标准和救助额度的理论指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然灾害带来的福利损失越来越大,恪守旧的灾害救助标准显然与救助需求日益增涨的现实不符。为此, 2006 年中国颁布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提出了“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在动态调整灾害救助标准和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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