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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2008 年9 月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推动下,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对本国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强化宏观审慎监管进而监控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为改革的重点。尽管各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相比之下,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的步伐仍然较为缓慢。虽然全球主要国家都表示支持《巴塞尔协议III》( Basel Accord III) 并各自制定了实施的时间表,但该协议旨在提高单个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的新资本协议和流动性框架,仍然无法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金融交易全球化而金融监管非全球化这一背景下,主要发达国家各自为政构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难以在抑制监管套利的基础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为此,如何在协调与合作的基础上构建一个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框架,进而在全球范围内监控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个关系到全球金融安全的重要问题。如果说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国际金融监管框架的统一还是一个理论愿景或者是一个长期目标的话,那么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则意味着解决这一问题已经刻不容缓①。值得关注的是,美国金融当局于2010 年底率先提出了为金融市场构建LEI(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系统的方案,从而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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