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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完成后,林业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为了适应这种变化,发展林业经济,配套改革势在必行。为此,2008 年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究竟配套改革发展得如何,有哪些需要理论支撑,国内学者多从单项配套制度的视角加以阐述,国内学者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制度的研究主要是结合不同地区林业林农的实际,以林农调查为数据支撑,围绕各制度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等展开分析。在林权流转过程中,现行林权流转方式存在概念不清、范围封闭、方式不完整等多重问题,有的地方无序流转,低价转让,倒卖、炒卖,有的林农在将林地卖给了大户或企业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造成林农再次失山,而扶持新兴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则为林农提供了形式多样的造林渠道。在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后林权流转评估问题也在制约着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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