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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问题,从《真理与方法》(1960)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受到诠释学研究者的关注。利科尔就认为,《真理与方法》这部作品的名称“本身包括了海德格尔的真理概念与狄尔泰的方法概念之间的对立。问题是,这部书在什么程度上可被正当地称作‘真理与方法’,而不应被称作‘真理或方法’。”¹帕尔默也指出:“伽达默尔这本书的标题包含着一个讽刺:方法并非通达真理的途径。相反,真理逃避遵循方法的人。”º但是,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与方法论的关系问题上,仍然有某种至关重要的东西被忽视和遮蔽了: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实际上并不是简单地摒弃诠释学的方法论,而是潜在地隐含了一种与其本体论诠释学取向一致的方法论转向——从认识论意义的方法论走向生存论意义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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